关于做好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推荐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08-08 12:32:40浏览: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机关、教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引领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办决定开展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我校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建设,集中展示法治陕西建设成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陕西

三、选树范围及标准

(一)“十大法治事件”选树范围及标准

近两年发生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对法治陕西建设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示范性、推动性的典型事件;法治陕西建设领域发生的重大、有影响、能够充分代表法治陕西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具体标准如下: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开展“三个年”活动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有效改善人民生产生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典型事件。

2.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决定事项;社会广泛关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或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生产生活、社会安全、环境治理等方面新期待和新需求的典型事件。

3.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围绕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聚焦三秦人民关切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交通等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夯实工作责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环境的典型事件。

4.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达到新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的其他典型事件。

(二)“十大法治人物”选树范围及标准

自觉服从党委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法治陕西建设领域有重大建树、突出贡献、强烈号召、深远影响的典型人物。具体标准如下: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开展“三个年”活动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在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进程中成就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人物。

2.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法治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典型人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诚为民服务、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

3.积极推动改善人民生产生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稳定、坚定不移从严治党等重大工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的典型人物。

4.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达到新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的其他典型人物。

四、实施步骤

(一)推荐申报(即日至8月13日)。各院(系)党委(党总支),机关、教辅各单位对照选树范围和标准进行推荐,于8月13日前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推荐申报表》(附件1)

2.《陕西省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推荐申报表》(附件2)

3.推荐申报事件人物典型材料、推荐申报事件人物相关的照片及视频影像资料。

(二)学校评审(8月13日至14日)。学校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梳理筛选,形成候选法治事件、法治人物初评意见。

(三)公示上报(8月14日至17日)。学校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并组织完善推荐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上报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评委会(以下简称“陕西省评审会”)。

(四)全省评审(8月18日至12月)。陕西省评委会在梳理筛选的基础上,根据网络投票、评委会评审意见,最终评定出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名单并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将于12月上旬宣传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本次宣传选树活动,对于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具有重要意义,各推荐单位要把宣传选树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荐申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树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重从基层一线中推荐申报,真正把具有示范性、引领性、推动性和较强社会影响力的法治事件、法治人物推荐出来,确保选树的法治事件、法治人物能够真实反映法治建设的进展和成效。

(三)严格要求,按时报送。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及典型材料格式(附件3)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完成学校评审后,请推荐单位及时完善拟上报的推荐材料,于8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并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孙彦峰 电话:13201543936

邮箱:xcb@xsyu.edu.cn

附件1: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推荐申报表

附件2:陕西省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推荐申报表

附件3:填表说明及典型材料格式

党委宣传部

2023年8月8日